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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阿尔卑斯山的映衬下,
慕尼黑一派如画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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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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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晓时分、莱茵河畔的科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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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1956年、1968年曾作过较大修改。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根据德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具有德国国籍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每位选民拥有两张选票。第一票用于选出选民所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并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由获得选票最多的人当选。选民的第二票用于选举政党。各党获得第二票的多少将决定其在联邦议院中拥有席位的比例,对该党能否上台执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和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维护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参议院,共69席。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务。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联邦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负责公职人员违纪案件)、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工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和联邦专利法院(审理有关专利问题的案件)。各级法院设检察机关,任务是对违法、犯罪提出起诉,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也不独立行使职权,而受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联邦行政法院设联邦最高检察院,由联邦检察长和数名联邦检察官进行工作。德国的政党有:德国社会民主党、联盟90/绿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自由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德国的共产党、共和党等—— 详情点击>> 2005年5月12日, 德国联邦议院表决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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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居欧洲首位。属世界第三大经济强国。德国是商品出口大国,工业产品的一半销往国外。德国的出口额现居世界第二位。德国近1/3的就业人员为出口行业工作。主要出口产品有汽车、机械产品、电气、运输设备、化学品和钢铁。进口产品主要有机械、电器、运输设备、汽车、石油和服装。主要贸易对象是西方工业国。政府奉行整顿国家财政、减少预算赤字、进行税制改革、刺激个人投资、进一步实行非国有化、减少国家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政策,使德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并调整经济结构。自然资源贫乏,除硬煤、褐煤和盐的储量丰富之外,在原料供应和能源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2/3的初级能源需要进口。德国的工业以重工业为主,汽车、机械制造、化工、电气等占全部工业产值的40%以上。食品、纺织与服装、钢铁加工、采矿、精密仪器、光学以及航空与航天工业也很发达。中小企业多,工业结构布局均衡。农业发达,机械化程度很高。农业用地约占德国国土面积的一半。产品可满足本国需要的80%。德国是啤酒生产大国,其啤酒产量居世界前列。它还是最早研制成功磁悬浮铁路技术的国家。2002年2月28日24时,德国马克正式停止流通,欧元 (EURO) 成为德国法定货币。德国是首批使用欧元的11个国家之一。 慕尼黑啤酒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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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1956年1月正式建立联邦国防军。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联邦安全委员会,主席为联邦总理。军队和平时期由国防部长领导,战时由联邦总理任军队最高统帅。联邦国防军总监为军队最高指挥官。国防政策的最高目标是确保德国的和平、自由和独立,并规定联邦国防军是一支纯粹防御性军队,实施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不掌握和谋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建军重点是:组织快速反应部队,制定新军备规划,压缩部队规模,裁减武器装备。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为10个月 ( 从2002年1月1日起缩短为9个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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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格纳 ( Richard Wagner ,1813-1883年):1813年5月22日生于莱比锡。自幼喜爱贝多芬、莫扎特和韦伯的音乐,自学钢琴和作曲。同时,也受莎士比亚、歌德、席勒的戏剧影响,15岁时就写了一出5幕的诗悲剧,晚年又受叔本华、尼采甚至弗洛伊德等哲学家的影响。1833年夏天在维尔茨堡担任歌剧指挥,并开始歌剧创作。1840年写成《黎恩济》,1841年创作了他的第一部歌剧代表作《漂泊的荷兰人》。1843年被任命为德累斯顿宫廷歌剧院指挥。1845年演出他根据德国传说所作的《汤豪塞》。1849年后,在国外流亡15年。1875年完成了《指环》的全部写作,并于1876年8月在新落成的拜罗伊特剧院上演,获极大成功。其著名的作品尚有《罗亨格林》、《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纽伦堡的名歌手》等。其著作有《论德国音乐》、《艺术与革命》、《未来的艺术作品》以及《歌剧与戏剧》等。1883年2月13日逝世。他的音乐戏剧的舞台作品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特点是都是由自己创作的(包括情节、人物、剧词、表现方法和音乐)。他对音乐形式本身从不感兴趣,只把它作为情感的和心理的表现手段而已。他彻底改革了作曲的技术,从而对音乐作为一种艺术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导致表现主义音乐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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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 (1818-1883年):1818年5月5日出生于德国普鲁士莱茵省特利尔城一个犹太人律师家庭。1835—1841年,先后在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攻读法学,得哲学博士学位。1842年任莱茵报主编,1843年和燕妮结婚并迁居巴黎。1844年和恩格斯会见,合著《神圣家族》(1844年)、《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1847年11月出席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1848年2月发表与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后回到德国,创办《新莱茵报》;1840年被驱逐出普鲁士,先到巴黎,后定居伦敦;1864年在伦敦创立“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领导国际工人运动,开展反对机会主义的斗争。1883年3月14日与世长辞,和先他两年逝世的夫人燕妮一起,安葬在伦敦的海格特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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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 (1820—1895年):1820年11月28日出生于德国普鲁士莱茵省巴门市一个纺织工厂主家庭。1837年中学还未毕业,就到不来梅一家大贸易公司经商,1841年在步兵炮团服兵役,同时在柏林大学听哲学课,参加了青年黑格尔派小组。1842年9月到英国曼彻斯特其父与人合营的企业工作。1844年在巴黎与马克思相见,并于当年合著《神圣家族》。1845年出版《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同年春迁居布鲁塞尔,与马克思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1848年2月又共同发表《共产党宣言》。1848年德国革命爆发,曾亲自参加武装起义。1850年11月重返英国经商,在经济上支持和帮助马克思。参加创建和领导第一国际的工作。1877-1878年写成《反杜林论》;1885年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二卷;1894年出版了第三卷。1889年领导建立第二国际。1895年8月5日在伦敦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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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托·冯·俾斯麦 ( Otto Von Bismarck ,1815-1898)是德国近代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作为普鲁士德国容克资产阶级的最著名的政治家和外交家,他是“从上至下”统一德国的代表人物。俾斯麦于1815年4月1日出生于普鲁士勃兰登堡阿尔特马克雪恩豪森庄园一家大容克贵族世家。 幼时受过良好教育,曾经在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历史和外语。大学期间,他曾与同学作过27次决斗。毕业后服兵役。俾斯麦体格强壮、个性粗野,为了追求目标可以不择手段,持现实主义态度。1839年以后,他回到自己的领地,经营庄园经济,采用新的耕作方法,改进农具,作物轮种,进行商品生产。1847年,俾斯麦成为普鲁士议会议员;1851—1858年被任命为普鲁士邦驻德意志联邦代表会的代表,1859年任驻俄公使,1861年改任驻法公使。1862年任普鲁士宰相兼外交大臣,极力推行“铁血政策”,主张通过战争,由普鲁士统一德国。他相继发动了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的战争,逐步实现了德国统一。1871年俾斯麦出任新成立后的德意志帝国宰相,并受封为公爵。此后的20年间,他权倾朝野。对内加强普鲁士和帝国政府的权力,促进容克和资产阶级的联盟和经济收益,镇压工人运动;对外采取现实主义态度,争霸欧洲,并向海外积极扩张,他本人成为19世纪下半期欧洲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1890年,他被新皇威廉二世命令辞职,回到庄园。1898年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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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托·布莱希特 1898年2月10日生于德国巴伐利亚省奥格斯堡镇。年轻时任剧院编剧和导演。曾投身工人运动。1933年后流亡欧洲大陆。1941年经苏联去美国,但战后遭迫害,1947年返回欧洲。1948年起定居东柏林。1951年因对戏剧的贡献而获国家奖金。1955年获列宁和平奖金。他一直从倡导歌剧改革入手,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史诗剧实验,特别吸收中国戏剧艺术经验,逐步形成了独特的表演方法。他的主要戏剧理论著作有:《梅辛考夫》等。代表性剧作有:《母亲》、《四川好人》、《高加索灰阑记》、《伽利略传》等等。
外交: 奉行与西方结盟的外交政策,外交政策的重点依次是:推动深化和扩大欧盟,巩固与北约的关系并致力于建立欧洲独立安全和防务体系,保持同美国的紧密联盟,保持和发展与俄罗斯的关系,大力开拓中东欧,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谋求在国际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
| 与中国关系: 1972年10月11日,联邦德国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27日,民主德国与中国建交)。近年来,中德两国在各领域的互利友好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合作日益加强。 2003年12月,施罗德总理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2004年5月, 温家宝总理对德国进行正式访问 , 双方并发表联合声明 。2004年12月, 施罗德总理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2005年4月, 德国联邦议院议长沃尔夫冈·蒂尔泽访华。 在经贸合作方面,德国已经成为中国在欧洲最大的合作伙伴。2003年,中德双边贸易额为418亿美元。截至2003年年底,德国在华投资总额已达885亿美元。2005年11月, 国家主席胡锦涛对德国进行国事访问 。2006年5月, 默克尔总理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 |